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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樣的球員,怎麼會讓藝術家喜歡?

毫無疑問,當然是飄逸。

打球實力不談,漂移就完事啦!

確實如果論投籃姿勢飄逸與否,唐亞馬能夠跟麥迪競爭GOAT之位。

對此還有人來曹自笑那裡告狀,想要讓曹自笑批判這位年輕藝術家一番。

說實話挑這種事的人,絕對的小人心態,肚子裡面沒憋好屁。

要知道曹自笑那是什麼人。

那可是敢不給娛樂圈老大哥成龍面子的人。

成龍這種級別的國際巨星,粉絲群體和質量不用多說。

曹自笑一句話,極端曹粉照樣敢不把大哥放在眼裡。

事後更是一堆沒看過成龍電影的小年輕跟風一頓黑成龍。

這要是曹自笑揶揄嘲諷那年輕藝術家幾句,不用想就知道極端曹粉該怎麼網暴那位搞藝術的。

把他逼的退網,都不是沒可能。

畢竟曹自笑新秀時期,曹粉都能讓娛樂圈二流女星消失在大眾視野。

曹粉的戰鬥力,不用說大家都知道。

曹自笑當時對挑事的人,直接搬出來道德經的典故。

“老子為什麼寫《道德經》?”

“因為老子願意!”

“你們管得了我,難道還管得了觀眾愛看誰?醒醒吧,這都21世紀啦。還在那搞同一個領袖,同一個思想麼!”

曹自笑這三句話,直接給這件事情定性。

個人喜歡什麼,完全是個人的自由。

不能說因為曹自笑是籃球之神,就硬性要求所有看NBA的就必須也同時喜歡曹自笑。要不然就都被歸結為黑子。

曹粉也會立即扣帽子嘲諷起來:“你偶像什麼冠軍啊?”

這種事情曹自笑雖然管不過來,也管不了。

但起碼曹自笑個人在這點上,做的確實非常到位,絕對不干涉任何球迷的自由意志。

週日勿更鐘愛《死神》,同樣也是他的自由意志。

並不能因為別的動漫,成績遠遠超過《死神》,就剝奪週日勿的個人喜好。

這點曹自笑絕對尊重。

週日勿不喜歡《海賊王》的畫風,所以基本上就沒有看過幾集《海賊王》。

如果不是對《火影忍者》的畫風,也不是那麼心水。

《海賊王》都會被《火影忍者》給壓一頭,慘變吊車尾,成為神光公司革命級晶片的開山鼻祖。

到時候中國網友的聰明智慧,也就無法體現出來。

畢竟影級晶片,一聽就很高大上。

如果是《海賊王》當開山之作,不論是海級晶片,還是賊級晶片。都不如影級晶片那麼膾炙人口,成為流行語。

說句實話,第四代影級晶片在公司內部的最高會議提上議程之後。

不是沒有人提出質疑。

顯然《死神》這種水準的作品,壓在《七龍珠》上面。恐怕會讓人誤會,覺得新一代晶片,是不是都不如上一代。

因此有人建議,新一代晶片重新選擇名稱。改變動漫繫命名的規則。

可惜這種高層的擔憂,完全就是瞎擔心。

表面上看是工藤亞美力排眾議,堅持用“死神”來給系列晶片命名。

實際上這事工藤亞美說的都不算。

曹自笑早就已經通知工藤亞美,晶片命名方面,必須按照週日勿的意思來。

事實上不光是晶片代際的命名。

只要是晶片方面的事情。

週日勿完全是一個人說的算。

在神光公司,週日勿都已經不算是一言堂。

事實上對於神光公司的晶片,週日勿就等於神光公司晶片本身。

如果週日勿有一天突然掛掉。

那麼神光公司馬上直接崩潰。

因為其他人,全都不知道神光公司任何一款晶片的細節。

別說曹自笑所在的世界這是獨一份。

哪怕是其他平行宇宙的地球中,這都是絕無僅有的。

越是大公司,越是要杜絕技術跟人走。

越是頂尖的技術,越要有替代的方法。

可這顯然在神光公司,完全不適用。

實際上神光公司內部,曹自笑除去週日勿,根本就不信任任何一個人。

也沒有任何人,有資格知道神光公司的秘密。

關於週日勿知道的所有晶片資訊,在神光公司中全是絕密中的絕密。

光是週日勿所在的實驗室,要想進去跟週日勿談工作,就要經過三道嚴密的關卡。

十二道身份驗證。

比五角大樓的安保系統都嚴格。

為什麼保密要做到這種程度?

因為因特爾等科技巨頭,可不是耐克那種廢物公司。

別看耐克公司好像家大業大,巔峰鼎盛時期,經濟實力似乎不差因特爾。

可實際上說破天,耐克就是一個賣鞋的。

鞋賣的再好,他也不能上天。

可因特爾這種晶片巨頭公司不一樣。

現代文明不光各行各業離不開晶片,想要上天入地更離不開晶片,

核武器的按鈕,其實都是晶片在最終控制著。

誰能控制晶片,就能控制整個世界。

某些行業天天吹噓自已重要,經常冒出來這類要控制世界的大言。比如中東的土豪們,這種話總是掛在嘴邊。可他們說的,往往都是誇大其詞的吹牛逼症患者的癔語。

在曹自笑看來,只有晶片行業的這麼說,才堪稱名副其實。

耐克這種費拉不堪的巨頭,被潮人公司壓死。唯一能做的就是追憶往昔的霸主時光,現在耐克的高層,那是一水的破落戶心態。

只剩下躺平任潮人公司踐踏而已。

耐克現在除去那些死忠粉絲還在不離不棄,非耐克不買之外。

所有商業版圖都全線崩盤。

面對這一切,耐克卻什麼都做不到。

只剩下耐克的嘴硬粉絲們在吼。

“我們就是喜歡耐克,我們就不喜歡姓曹的。我們只買耐克!”

如果沒有這些死忠,耐克剩下啥本事都沒有。

因特爾這種科技巨頭不一樣,人家背後有的是整個國家的力量。

如果神光公司的背景。不是美國公司絕對控股,實際上是一家美國公司。

那麼到時候因特爾一定會施壓兩黨,去國會運作透過特別法案。

必定要直接讓神光公司把技術轉給美國不可。

畢竟美國又不是第一次幹這種事情。

就算現在無法做成這步。

因特爾為首的科技公司,也已經幹過太多背地裡的骯髒動作。